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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嘅話過咗嚟英國先申請BN(O) Visa】


因應香港23條嘅實施,內政部近期修訂放寬咗唔少BN(O)簽證申請嘅規則。而喺各團體、國會香港小組提交意見、倡議同埋監察下,英國政府更新境內提交簽證申請嘅資訊。

內政部將不會因旅遊身份入境英國後提出嘅簽證申請呢個狀況而拒絕簽證申請。

不過要留意!由於內政部並冇修改旅客入境嘅移民法則。關員是否批出旅客入境許可,仍然係要視乎該旅客入境原因是否旅遊。因此如果你揸住護照入境嘅時候同關員講你打算入嚟申請BN(O) Visa作為單一原因,關員仍然有權因為你嘅入境目的唔係旅遊而拒絕批出旅客入境許可同安排你返回出發地。

呢一項變更,係適用於入境原因係旅遊,並且因應香港局勢喺入境之後先決定提出BN(O) Visa申請嘅朋友。如果呢個情況適用於你,可以喺入境嘅時候直接向關員解釋當前嘅入境目的係旅遊,但因應香港局勢可能會於入境後提交BN(O) Visa申請。所有內容以英文版( https://www.gov.uk/british-national-overseas-bno-visa/apply-first-time-inside-uk ) 為準,政策經常有修訂,出發前應該睇清楚最新嘅更新,入境前請準備此頁面作輔助解釋。

部分嘅修訂有賴大家向我哋提出,我哋先可以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同埋更正。過去內政部喺處理唔少申請時因為申請人係旅客身份而拒絕批出簽證,我哋十分歡迎內政部積極考慮有關情況作出修訂。請緊記簽證申請及回答關員嘅相關問題都有誠實申報嘅責任!如有任何需要,請諮詢專業意見或者聯絡我哋,以免對自己嘅入境記錄產生不良影響。

未申請移除限制前申請福利屬違反逗留條件並可被檢控,如果你處於呢個狀態請考慮聯絡我哋。如有任何查詢,亦歡迎聯絡港援 Hong Kong Aid (OISC Registration No: N20233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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